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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雙方簽訂的“設計裝潢協議書”
  11月3日,有人在國內多家網站上發帖稱,廣西貴港市港南區地稅局八塘分局局長,與一名在娛樂城謀生的女子有“包養關係”,並貼出一紙協議書:雙方保證在關係未清前,不能與第三者發生關係,雙方至少一周見面一次,女方不能幹涉及影響男方支票貼現工作、家庭……此前,在10月16日,記者已接到有關此事的報料,並前往當地調查。
  網帖 “協議msata書”列六點要求
  網帖中被曝光的局長叫陶毅,貴港市人;與陶有糾葛吳哥窟的涉事女子叫樊×萍,家住廣東連州市。該女子現在南寧打工。2012年6月,樊×萍到貴港市一家娛樂城做紅酒促銷生意,於當月中旬認識陶毅。
  不久,陶毅約她出來吃飯。樊×萍稱,當時她告訴對方自己的婚姻情況,並說自己已有一名10歲的小孩,但陶說他已離婚,也有一西裝外套個小孩,他喜歡她,答應包養她,並讓她跟丈夫離婚。
  此後,樊×萍發現陶毅不接她的電話。經跟蹤,她發現“他經常與其他女人往來”。今年3月28日晚,在貴港市區一個燒烤攤,樊見一年輕女子坐在陶的大腿上,不禁“發飆”,與陶發生衝突。“當晚,陶回到住處,拼命向我解釋。”樊×萍說,為了表示他的真心,次日陶寫下了協議書。
  在樊×萍出示的這份協議書複印件上,有6點要求:一、男女雙方在關係未清前不能與第三者發生關係;二、男女雙方至少一星期見面一次;三、男女雙方若發生矛盾,以書面形式分手;四、若違反第一點,則一次性補償對方精神損失費1萬元人民幣,以此類推;五、女方不能幹涉及影響男方工作、家庭,否則按規定處罰;六、男方應照顧女方的生活,金錢雙方協商。
  “協議書”上有雙方的簽名,日期為2013年3月29日。
  變故 3萬元買走協議書原件
  此後不久,樊×萍得知陶毅並未離婚,追問此事。陶毅解釋說,他的妻子早就遞交離婚訴狀到法院,已經協議離婚了。
  “他還讓我趕緊回廣東離婚,然後與我結婚。”樊×萍說,直至今年5月3日,她才見到陶出示的離婚協議。5月4日,她回廣東辦理離婚手續。5月24日,她與丈夫正式離婚,“沒想到我一離婚,他就躲著我。”。
  與陶的關係惡化後,陶的家人與樊×萍協商,想讓她交出協議書的原件,並賠償她3萬元精神損失費。6月6日,陶的家人按約定取走協議書原件,樊×萍按要求寫下“不得公開陶的隱私”等協議內容。但此後陶毅還來找她,表示要娶她。
  樊×萍播放的手機錄音,有雙方在一起時的對話聲音,時間顯示是5月3日以後。在她出示的5月3日以前的手機短信上,有雙方以“老婆”、“老公”相稱的字眼,其中一些陶發來的短信顯示“你離婚後就嫁給我吧”、“老婆,我會給房租的”等內容,短信發送時間顯示是去年12月。
  說法 承認協議書系其所寫
  10月16日下午,記者來到陶毅所在單位。在牆上張貼的政務人員公開名單上顯示,陶為港南區地稅局八塘分局的局長。
  陶毅外出公幹,他的上級領導港南區地稅局局長吳女士接受採訪時解釋說,陶確系該局八塘分局的局長,但她認為,樊的事情是他個人生活問題和道德問題,與樊所舉報稱陶有違法之事扯不到一塊。
  10月17日10時左右,陶毅在電話中稱,他與樊×萍去年認識,樊當時在貴港市一家娛樂城工作。
  陶毅說,交往期間,樊×萍一直隱瞞她在廣東已婚並生養小孩的事實,且在貴港還有一個同居男友。
  陶毅承認在雙方未離婚前喜歡樊。“早在兩年前,我的前妻就到法院提交離婚訴狀,直至今年5月3日我們才正式離婚。這段時間,儘管法律上仍未確定離婚關係,但我們早就分居了。不管怎樣,我在正式離婚前與樊有往來,但沒有像她所說的那樣租樓中樓包養她……”
  提及協議書,陶毅稱確實系他所寫。
  結果 涉事局長已被免職
  11月15日上午,在廣西新聞網、紅豆社區、天涯論壇等知名網站上,出現一個落款為“港南地稅”的網文,標題為《關於網帖“廣西貴港市地稅局八塘分局局長包養情人”的回應》。
  該網文稱:“近期,多家網站出現‘廣西貴港市地稅局八塘分局局長包養情人’的網貼(帖)後,貴港市地方稅務局及時關註、高度重視,對網貼(帖)反映的問題已進行立案調查,並於2013年11月4日免去陶毅貴港市港南區地稅局八塘分局的局長職務。”
  當天下午4時40分,記者與貴港市港南區地稅局取得聯繫。自稱姓葉的一名負責人介紹說,是該單位在多家網站上發文回應的。經他們查證,陶毅確實與已婚女子樊×萍有染,至於是否涉及經濟問題,有關部門還在調查。據《南國早報》  (原標題:廣西官員與已婚女簽包養協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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